标准信用卡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协议(2020年1月1日生效)
如申请人(以下称甲方)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申请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
第一条 声明事项
1、大额现金分期业务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种信用卡透支转账分期还款服务。甲方申请经乙方审批通过后,乙方通过透支转账的方式透支不超过甲方标准信用卡可用专项额度的现金,并划拨至甲方指定的同名借记卡供甲方消费使用的金融服务。甲方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审批通过并放款成功后,应当将申请的大额现金本金金额按照甲方申请的分期期数均额偿还,同时每期还款支付固定大额现金分期业务手续费(以下简称分期手续费)。
2、乙方拥有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用卡状况对甲方申请的大额现金分期金额进行调整和对甲方的申请不予通过的权利。
第二条 申请
1、甲方应符合以下条件:仅限于乙方指定类型的标准信用卡持卡客户;原则上为中国大陆公民;年龄在23周岁(含)-60周岁(含)(仅限申领主卡);甲方需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为乙方存量个贷客户、房产客户、房贷客户(即房屋抵押贷款)、公积金客户、企业主客户等符合乙方要求的客户。甲方的申请资格、可申请金额由乙方判定。
2、甲方可通过乙方网点或乙方开通的其他申请渠道申请办理大额现金分期业务。
3、乙方根据甲方信用状况,将在甲方信用卡的基本信用额度(初始基本信用额度详见乙方寄送卡片时的函件中体现的“信用额度”)外,另行给予一定金额的专项额度(初始专项额度详见乙方寄送卡片时的函件中体现的“专项额度”),大额现金分期业务与随借随还分期业务共享专项额度。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信用卡的基本信用额度和专项额度。专项额度项下发生的费用从记账日起应还金额占用信用卡的基本信用额度,按期还款之后,不再占用基本信用额度。
4、甲方可申请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的金额应在乙方审批的可用专项额度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方申请随借随还分期业务需仔细阅读并同意本《标准信用卡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协议》。
(2)甲方每次申请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万元,最高不得超过甲方可用专项额度。
(3)甲方申请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的币种仅限人民币。
(4)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申请,需经乙方审核同意。
5、甲方信用卡中的专项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
6、甲方申请大额现金分期业务时须向乙方提供如下信息:
(1)明确申请大额现金分期金额的具体用途。甲方的申请用途仅限于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家电、婚庆、购车、助学、旅游、医疗等),如甲方申请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的,则乙方不予受理或不批准大额现金分期业务。
(2)提供本人开立的同名人民币借记卡账户,该账户作为大额现金分期金额的入账账户。甲方的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经乙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甲方申请大额现金分期的金额划入上述入账账户,并计入甲方信用卡账户,该资金从划款之日起构成甲方信用卡债务,甲方应按约还本付息。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入账账户信息准确、完整并确保入账账户非涉案账户或资金限制类账户,同时保持正常有效状态,如因上述账户问题导致出现大额现金分期金额不能正常转入、转入其他第三人银行账户、转入账户后被限额消费或限额转账等情况的,由此产生入账推迟、入账错误、被限额消费或限额转账等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拒绝偿还分期本息及手续费。
7、甲方申请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取得的款项应当用于甲方申请时向乙方明确的用途,不得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甲方应当保留与申请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合同或发票等材料,乙方拥有随时查阅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甲方应予提供,不提供的视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若经乙方核实,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现金款项或未能有效证明现金款项已用于约定用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清偿分期余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分期本金及分期手续费和因未及时偿付分期本金和手续费款项产生的利息;同时乙方将有权拒绝甲方再次办理大额现金分期业务。
8、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经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不能申请撤销,未经乙方同意也不能对分期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甲方应当审慎考虑实际资金需求之后慎重申请。
9、大额现金分期业务不适用于以下交易:取现交易、转账交易、购汇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违约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以及乙方规定的其它交易。
第三条 使用、收费及还款
1、分期期数和分期手续费
(1)甲方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6期、9期、12期、18期、24期、36期、48期(每期为一个月),甲方申请的分期期数从甲方申请该业务放款当日所在的账单期间开始计算。甲方只能在上述分期期数内进行选择,甲方选择其他分期期数的,乙方将予以拒绝。
(2)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放款日(而非资金入账时,下同)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记入当期最低还款额。
(3)甲方需支付分期手续费。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每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每期手续费率。手续费精确到分。
(4)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期数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36期 | 48期 |
每期手续费率 | 0.78% | 0.73% | 0.73% | 0.73% | 0.73% | 0.73% | 0.73% |
年化手续费率 | 15.87% | 15.50% | 15.79% | 16.00% | 16.01% | 15.84% | 15.60% |
(5)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上述列明的手续费率,具体变更时间和收费标准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告为准。甲方可登陆乙方网站或拨打乙方客服热线查询。甲方申请办理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的手续费率以甲方办理业务时系统显示或电话确认为准。
2、甲方申请办理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并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分期金额将从分期后最近一期账单起列入信用卡账单,分期手续费与首期分期金额同时记入当期最低还款额。
3、甲方应在每期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归还本期应还款金额,未按期归还的,从账单日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本期最低还款额如未按期归还的,还应按未归还的最低还款额加收5%的违约金(最低10元)。
4、甲方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被用于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5、大额现金分期业务的每期应还本金和分期手续费均不计算积分。
6、甲方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大额现金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甲方信用卡有效期届满,甲方未续期的,甲方仍须继续偿还分期债务,不受信用卡有效期届满的影响。
7、若甲方需在还款期内注销信用卡,则已成功办理的大额现金分期业务中尚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剩余期数的分期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全部视为提前到期,甲方需在完全清偿后,方可办理信用卡注销手续。
8、甲方可致电乙方客服热线向乙方申请提前还款,但需经乙方审核同意。申请提前还款只能申请一次性全部提前还款,不能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对于已成功办理提前还款的分期交易不能申请撤销。
手续费收取方式采取分期收取且分期期数为6期的,甲方可申请提前还款,甲方申请提前还款时需一次性支付尚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及剩余的分期手续费,尚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及剩余的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近一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中。
手续费收取方式采取分期收取且分期期数大于6期的,若已还款期数小于6期,不允许提前还款;若已还款期数大于等于6期的可申请提前还款,甲方申请提前还款时需一次性支付尚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及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还款分期余额的3%,尚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及违约金将全额计入最近一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中,剩余期数的分期手续费不再收取。
第四条 特殊情况的分期项目提前终止和还款义务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未支付剩余分期本金、剩余期数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全部视为提前到期,甲方或其继承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前述所有款项,甲方已支付的分期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如有)不能要求退还:
1、甲方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
2、信用卡由于被撤消、管制、终止、已经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
3、甲方缴款延滞、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
4、甲方死亡、残疾或失业;
5、甲方违反了乙方《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章程》、《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本《标准信用卡大额现金分期业务协议》中的任何规定等;
6、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导致不能正常履行本业务的情形或实施其他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乙方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预留手机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或乙方客服热线4008939999等形式告知甲方或其继承人。甲方或其继承人需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甲方逾期未履行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营业网点开立的个人账户扣划资金用于实现乙方权益。
第五条 其他
1、甲方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协议。
2、本业务协议未尽事项依据《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章程》及《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处理。
3、甲方如需变更信用卡还款事项,需经乙方审批同意,经乙方审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4、乙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修改本协议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乙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提前进行公告,甲方应自行登陆乙方网站查看。乙方修改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甲方不接受该等修改,甲方应在公告中载明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提前终止使用本业务的申请,该申请视为甲方未付剩余分期金额、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全部提前到期,甲方应当一次性偿还上述款项,甲方已支付的分期手续费不能要求退还。甲方未在公告中载明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协议的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应当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