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业务

收单业务是指我行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同时按照《收单机构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规则》、《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服务质量规范》、《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培训规则》、《福建省银行卡联网联合服务规范》、《福建省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崭新规范》、《福建省银行卡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关于发布银联卡刷卡手续费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函》等要求,为特约商户提供终端机具供应、安装和调试、商户维护、商户回访、商户信息变更、商户培训、业务咨询和投诉等银行卡专业化服务。

申请材料及审批流程

申请我行特约商户时,需提供评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商户照片(商户门店照、店内照、法人身份证照、三证照)、商户签订《福建省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业务协议书》、《商户信息调查表》及相关现场注册信息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材料。

我行在收到特约商户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后,将进行商户资格进行认证及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完成特约商户中国银联平台的入网注册及现场pos机具安装、培训等工作。

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77号)文件精神和中国银联确定的《银联卡境内刷卡手续费调整方案》文件要求,2016年9月6日前的我行存量及新增特约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仍执行原有餐饮类、一般类、民生类及公益类的扣率标准,而在2016年9月6日(含)以后的我行存量及新增特约商户将执行标准类、优惠类(大型超市、加油站、交通运输售票、水电煤气缴费)及减免类(非盈利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扣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