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服务
您可选择我行向个人和单位提供的“保管箱业务”,存放各种金银首饰、珠宝玉器、有价证券、文书契约及保密资料等贵重物品。我行保管箱特点:
1. 存取自由、方便快捷、开启安全、安心保管。
2. 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爆。
租期
租期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和三年。选择以保证金利息抵租方式缴费用,可选择自动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与所选租期相同。
申请办法
租用保管箱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材料,个人租箱可授权一人共用。由租用人与被授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我行办理租用手续。租用保管箱必须签定保管箱租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办理流程
1、租用人填写保管箱租用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真实材料。
2、我行经办员审核相关材料。
3、签定保管箱业务租约。
4、租用人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5、承租。
服务渠道
海峡银行指定网点。